关于开展“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校直各单位: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实施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学校特色鲜明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办学目标推进落实的重要一年。为更好推进学校“十四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加快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和“双一流”建设,学校决定开展“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对标对表教育强国建设新形势新使命新任务,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瞄准加快建设特色鲜明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办学目标,全面评估“十四五”规划关键目标和主要任务完成情况,持续推进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施,全面推动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创新性提升,为我国教育强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作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按照“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总体进度要求,全面梳理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系列规划实施情况和取得成效,及时发现各类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深入总结分析原因,进一步明晰改革思路和落实举措,并对不适应内外部发展形势变化的规划内容进行合理调整和补充完善,持续引领学校“十四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朝着既定方向稳步有效开展,为学校“双一流”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有力支撑。

(三)基本原则

1.坚持系统观念,着眼整体目标。统筹把握好全局和局部、当前和长远、宏观与微观的关系,结合“双碳”行动计划阶段总结及第二轮“双一流”建设中期自评成果,全方位、多角度系统评估学校“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十四五”规划实施。

2.坚持突出重点,聚焦核心指标。锚定“十四五”规划目标和2035年远景目标,针对学校“十四五”规划确定的关键指标、重大任务、重点工程开展评估,系统评估指标进度、任务进展和规划预计完成度,尽最大努力确保各项指标任务如期完成。

3.坚持问题导向,查找弱势短板。结合主题教育活动成果,认真梳理学校“十四五”规划推进落实现状,客观分析学校在事业发展各方面、各领域存在的短板弱项,深入挖掘问题根源,直面矛盾和问题,提出针对性改进建议。

4.坚持以评促升,适时优化策略。根据对规划实施现状的分析,围绕上级最新政策精神和学校内外部发展环境的变化,对照学校各项重大战略部署,探索新赛道,激发新动能,科学进行规划调整修正,更好地引领和服务于学校事业发展。

二、评估工作内容

(一)评估范围

按照“1+1+8”的规划评估体系,对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保定校区规划、8个专项规划开展重点评估(具体参见附件1)。各学院(部)依据学校总体规划及学院(部)分规划展开全面自评。

(二)评估重点

坚持系统和全局观念,突出重点工作目标引导,按照“十四五”规划既定的各项规划目标和任务,对标对表,对规划领域进行系统梳理,着重从规划符合度、任务达成度、目标贡献度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评估。

1.关键指标任务完成情况。针对学校“十四五”规划以及保定校区规划、各专项规划、学院(部)规划中确定的核心发展目标和关键指标完成情况重点开展量化评估(各专项规划重点参照附件2,保定校区规划、各学院(部)规划重点依据各自规划文本中提出的核心发展指标一览表)。系统总结阶段成果,对是否达到预期进度、完成五年目标进行趋势判断,对未达到目标进度要求或预计难以按期完成的指标,要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2.重点改革举措推进情况。针对学校“十四五”规划确定的“8项专题行动”及“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分解清单中确定的56项重点任务以及各分规划、专项规划、学院(部)规划中提出的重点工作重点展开定性评估。全面梳理其推进情况、取得成效、是否达到预期进度,对进度偏慢的重点难点工作,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提出针对性举措。

3.规划改革任务及举措调整修正。根据对规划目标任务推进落实情况的评估,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结合当前高等教育领域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尤其是上级部门自“十四五”以来增设的新领域、新赛道,充分研判当前学校发展内外部环境的新变化、新趋势,通过优化思路策略、新增任务指标、细化改革举措、调整文字表述等方式,对规划文本进行合理调整修正。

(三)评估方式

1.实施规划牵头单位负责制,强化责任分工。由总规划、分规划、专项规划牵头单位统筹组织与实施相关规划评估检查工作。采取先专项、后总体、逐级递进的方式完成中期评估任务。

2.形成书面评估报告,全面总结工作。本次规划中期评估工作以学校规划纲要各项规划牵头单位书面评估为主。保定校区规划、各专项规划牵头单位要结合规划任务目标,形成各自规划中期评估报告的书面材料并经各分管校领导审阅签字后提交学校(模板参见附件3),由发展规划处统一汇总后形成学校规划中期评估报告。

3.加强组织研讨,高质量完成评估工作。中期评估过程中,各牵头单位须自行组织召开至少一次规划评估工作研讨会,重点对规划实施中面临的重难点问题和任务指标调整修正或新增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研讨,确保中期评估及后续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评估时间节点

各项规划任务指标进展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梳理相关数据的时间节点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三、进度安排

(一)部署动员阶段。2023年11月初,发布学校“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部署和要求,全面启动规划中期评估各项工作。

(二)研讨与自评阶段。2023年11-12月,各规划牵头单位开展规划书面自评工作,其中须于11月底前自行组织召开至少一次两地统筹的评估工作研讨会,对负责的各类规划进行深入研究分析。

(三)材料提交阶段。2023年12月10日之前,各规划牵头单位按照分工要求,将负责的中期评估书面材料报送至发展规划处;12月底,由发展规划处编制形成学校“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总体报告。

四、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重大意义,认真部署动员,明确责任分工, 强化两地统筹,并加强与相关规划配合单位的协调合作,确保学校规划中期评估工作顺利开展和圆满完成。

2.深入开展调研。各单位要聚焦各领域重大指标、重大任务、重大项目实施情况,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客观公正反映情况,不回避矛盾和问题,并提出针对性改进建议。

3注重评估质量。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开展评估工作。聚集服务学校改革发展,深入总结分析规划推进执行情况。要多方面听取意见建议,科学合理进行规划评估与计划调整。

4.实施一把手负责制。评估工作实施规划各相关单位一把手负责制,并指定1名规划中期评估联系人进行沟通联络工作。联络人于方案发布之日起报发展规划处。(北京校部发规处联系人:孙力昂,主D1029,邮箱:fgc@ncepu.edu.cn,电话:61772226;保定校区材料报送党政办(保定),联系人:张蓓蓓,综合楼405,邮箱 dzbbd@ncepu.edu.cn,电话: 7522393。)

附件:1.学校“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责任分工一览表

   2.学校“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模版

发展规划处  党政办公室

2023年11月14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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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学校“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总结报告模版

一、“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发展目标和关键指标完成情况(表格)

(三)重点改革举措推进情况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针对“十四五”规划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进行分析,对推进不力或不能如期完成的目标任务查找原因、明晰症结所在。

三、下一步调整思路和思考建议

根据新形势新要求,结合规划执行中面临的实际问题,对规划目标任务调整提出意见建议,通过审慎合理增删任务指标、调整文字表述、细化改革举措等方式,对规划文本进行一定调整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