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2021年12月初,学校召开《华北电力大学章程》修订部署会,对各部门任务分工和修订材料提交等事项提出明确要求。为加快工作进程,确保工作落实到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考虑岁末年初各单位工作任务重,经学校领导同意,将修订材料提交时间延迟至1月21日(星期五)。
2.牵头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明确要求,按照《华北电力大学章程修订工作方案》(华电党〔2021〕44 号,以下简称《章程修订工作方案》)和修订任务分工(见附件)要求,认真完成负责章节的修订工作。配合部门要积极行动,主动配合牵头部门开展相关修订工作。
3.《章程修订工作方案》中提及的相关参考资料已发至各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校内邮箱。牵头部门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将修订材料经主管校领导审核签字后交发展规划处(法治办),电子版同时发送至fgc@ncepu.edu.cn。电子版统一命名为“牵头单位名称+章程修订材料+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人:孙力昂,电话:13439585830,办公地点:主楼D1029。
党政办公室
发展规划处(法治办)
2022年1月12日
附件:
《华北电力大学章程》修订工作任务分工表